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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對人背離的反應(第一部)

主僕史百克弟兄

第七章 “純金的燈臺”

現在我們要來看看撒迦利亞書第四章,它以一種奇特的方式來說明“末後時代”的光景與神的目標。我們將會看見,這一章和啟示錄第一章提到的某些事極為相似,其重大價值就在於它集中展現了某些基本要素。有了這些要素,你就掌握了每一件至關重要的事。

首先映入眼簾的是——

天使講話

“那與我說話的天使”(亞四1,4)。啟示錄中與此相對應的是七次重複地說(註:數字“七”是指屬靈的完美、完全):“聖靈向衆教會所說的話”。

在末後時代,主有話要說。啟示錄中充滿了祂的聲音,一開始就是:“我轉過身來,要看這聲音”(啟一12直譯)。這真是個奇特的表達方式!有誰曾看見過一個聲音?然而,這裏並沒有錯誤。我們將要看見,這個看來彷彿錯誤的表達含有一個至關重大的實際。我們已經知道聖經中有很多關於組成聲音的因素。儘管神可以讓祂自己發出聲音並被聽見,興起人來、再通過他們來清楚表達祂的思想——正如祂一向所行的——但我們要指出的是:在這裏這不是人的聲音;的確,這裏的主要意思根本不是說上面講到過的那個聲音,而是指神有話要說,而且是祂有極為重要的話要說。

在這個時代,那個很可能被提出的極為切題的問題是——

神今天在說甚麼?

我們這個時代一個極為顯著的特徵就是沒有多少聲音帶有獨特信息。當代缺乏清楚明確、帶有權柄的話語;這實在令人痛心。儘管我們有很多出色的福音佈道家,也不乏有關真道之重大真理的衛道者,然而令人悲傷的是:我們卻極其缺乏能宣告“耶和華如此說”的先知;這樣的話出自先知從神所領受的託付,這樣的託付則是由先知歷經特殊磨練與神而有的交通中所產生的。

怎麼會這樣呢?巴不得諸多本該得到這一職事的傳道人,最終並沒有成為某個體系裏的一大部分!這個體系將傳道人極大程度地置於職業性根基上,其果效是:傳道僅僅是一種供求關係,供應那業已建立的宗教制度和程序的需求。這種狀況不僅僅是在傳道的事上,而且也存在於基督教的整個組織與活動中,正如我們今天在體系化的形式裏所見到的那樣。【在這樣的環境中】,先知沒有自由與超脫,好讓他只在“耶和華的默示”臨到時,或者當他能說“耶和華的手按在我身上”時講話。現今的體制要求人常常講話;為此他就必須要有話可講。這就意味著,要麼把我們的事奉安排遞交給神,懇請祂來滿足其中所求的(但祂不會這樣作),要麼傳道人為了應付那種經常重複出現的局面,就必須杜撰出一番話來。

這是一個惡毒、有害的體系,為許多出於人而非出於神的危險且有害之東西的侵入大開方便之門。這種方式最嚴重的一面是最終導致各樣的聲音、聲音、聲音,是一片混亂的聲音,而並非神為著這個世代所特別發出的聲音。這常常帶來的果效,就是要求人們只為著佈道的主題和信息去聽去讀;事物的價值是按照主題所包含的種種提示去被判定。那個人可能是敬虔的人,其信息也可能合乎真理;但不應該僅此而已。我們仍然要問:所講的是不是與神當前的心意密切相關的那信息?有許多良善的傳道人都在傳講他們所知、所信的真理,但同時大量神的兒女卻處在飢餓之中得不到餵養。

如今在神的子民中,屬靈糧食的問題乃是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一般較好的職事將不能滿足這個需求。神的子民越來越想知道,除了一般真理與事奉之外,甚麼是神今天要說的話?我們處在哪裏?在神的心意中,那屬於當今時下的又是甚麼?

這就把我們帶回到本章提到的頭一件事:神有話要說;同時,這也把我們引到下一件事:“那與我說話的天使又來叫醒我,好像人睡覺被喚醒一樣”(亞四1)。此處我們必須——

省悟過來聽神必須要說的話

這就是啟示錄所說“凡有耳的就應當聽”;針對老底嘉教會(代表末後時代的教會)的光景,主對他們的話乃是:“我勸你向我……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啟三18)。約翰說:“我轉過身來,要看那與我說話的聲音”(啟一12直譯)。神在說話,神有話要說;然而必須要有“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使你們真知道祂;並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弗一17-18)。

屬靈的分辨力、悟性、領會和才智實在是太稀少了。其原因有很多,諸如對工作及其五花八門關切之事的專注,生活的忙碌,今時不安息的靈。凡此種種,加上外部宗教設施沒完沒了的供應,都會使我們心靈深處,即神能對我們說話的所在,都無法運作或不可能起功用。或許我們忘記了聖經不但是啟示,而且還包含啟示;那更深的屬靈內容,只有那些眼睛與耳朵都被開啟的人,才有可能清楚認識並真正領悟;換言之,只有那些被喚醒的人,才有可能認識並領悟。有些神最忠心的僕人,仍然僅僅被聖經的字句、各書卷的內容、標題、主題、要義、大綱、分析等等所佔據;他們並沒有在最深層的意義裏進入屬靈的理解(這並不是要批評指摘)。其區別往往是要事奉心思或頭腦,還是事奉心或靈。前者遲早會有這麼一天,使事奉者與被事奉者都統統感到疲乏並厭倦;後者則對雙方都是生命的職事,常葆新鮮,耗之不盡。

那一天無論剛起首就來還是晚些才到,都將會是我們歷史中最偉大的一天,因為在那一天,我們可以說:“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裏”;“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一15-16;12)。這是裏面事情的開端,可能會因此帶來許多嚴峻的問題。現在,我們要特別思想的其中一個問題乃是:甦醒之後看見神在某些特定時間的思想與心願是甚麼。如此來自聖經的啟示不亞於一場革命,並且往往代價高昂。

巴不得神在這個時代得著數目充足的一班人,全都像以薩迦人一樣“通達時務”(代上十二32)。

我們接下去要來看一看,當神的那個器具甦醒過來後看見了甚麼,然後才能回答那來自天上的發問:“你看見了甚麼?”(亞四2)

“看哪!一個純金的燈臺”

聖經中神所任命的每一個職事都是被構織在所看見的異象之上。要檢驗一個託付是否出於神,只需要問“你看見了甚麼?”那基於神實實在在啟示上的答覆,完全能提供憑證。問題不僅僅是贏得一場講道或一批聽衆,而是莊嚴宣告這個時代的真理,猶如真理之火在骨頭裏燃燒。用與他們所處的時代和與神當前所關心的這個問題——“你看見了甚麼?”——來提問神的僕人是切題、中肯的,並非不合適。

毫無疑問,神在歷世歷代一直看見的那個目標是“一個純金的燈臺”,但祂卻特別需要不時地將這個目標帶進祂子民的視野之中,尤其是帶進祂先知的視野之中。祂的反應就是為著這個;在這末後的時代,我們必須看見祂的反應的更新。

舊約聖經中七個分枝的燈臺與啟示錄中的七個金燈臺之間確實存在著區別;然而,撇開這一點不談,這兩者在共同的原則上卻是相互關聯的。這個共同的原則就是這兩者都代表——

神家中見證的器具

儘管至聖所最裏面的光——基督在神面前的光——永不黯淡、永不受侵犯,然而,在天地之間即聖所,卻必須要維持同時向著神又向著人的那個見證是清楚明亮的。針對這個見證之光——它不同於那另一個在至聖所裏的光——神特別給出了非常清楚明瞭的教訓與命令,來保持金燈臺上的光永不熄滅。對於這個見證神特別珍愛、忌邪。這樣,我們就發現正是在這個見證的範圍裏,神子民的禱告生活(即香壇所預表的)與屬靈糧食供應的交通(即陳設餅桌子所預表的)才具有真正的價值和生命力。

在出埃及記第廿五和第卅七兩章中,燈臺的製作方法充滿了最豐富的重要意義。首先,材料是“精金”。若要得到七倍的豐滿、強度和表現度——指的是屬靈的完全——這個見證的器具就必須超絕地合乎神的心意。那麼,“精金”的意義就是說到這個見證的器具要——

絕對照著神的心意

必須確實抓住這句話的力度:一個完全照著神的心意的見證器具!只有一位是完全照著神心意的人,那就是主耶穌。假如整個會幕的每一部分首先都是出於神的,然後裏外全部都是預表基督的,那麼這個燈臺就是說到神的見證的那個器皿;在這個見證的器皿裏,主耶穌乃是絕對且完全的。神要一切都照著基督。這一事實統轄著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的全部啟示:這被預言和預表在舊約聖經裏,被展示在四福音書中,被表明在使徒行傳裏,被定義在使徒書信中,最後被歸總在啟示錄裏。然而,唉,與這個事實相關的,卻是何等悲慘並令人心碎的歷史;要使任何事情都完全照著基督是何等艱難!

在前面有一章裏我們看見在聖經中的各個時代中神對此所作的種種反應,並表明從那時起神一直一次次地如此作出反應。

宗教改革就是一次這樣的反應 *1;神藉此恢復了因信稱義的根基性真理,並把基督擺進了神家中頭塊房角石的絕對地位。這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儘管其代價極大。然而,這很快就被人拉倒在地,“更正教”應運而生,成了一棵大樹,其茂盛的枝葉,成了幾乎每樣信條的飛鳥可以棲息之處。如此的更正教無論如何不是完全照著基督的同義詞。

從那時起,我們在許多別的例證中看見神的種種反應。

摩爾維亞的弟兄們 *2 在歷經了一場大爭戰與大苦難之後,被用來恢復教會的職責乃是在萬國中為耶穌作見證這一偉大真理。這不是差傳機構或其他與教會相關組織的職責,而是教會自身直接的職責。無論過去或現在,這都是完全照著基督的。可是,人的手又一次將這個運動作成了一個擁有宗教制度所有外表成分的“教會”模式。這無疑是一個莫大的屬靈損失。

接下來,神藉著約翰•衛斯理和查理•衛斯理倆兄弟並喬治•懷特菲再作出反應 *3。在這裏,神除了大大恢復了魂得救的福音,還恢復了實行聖潔生活的教義。當這些器具還在世的時候,人們縱情歡呼;然而,唉,人的手再一次伸了進來,用屬地的方式將之組織成一個系統,這就是“衛斯理公會”。我們可以完全肯定,這絕非衛斯理所希望的。

後來在大約一百年前,發生了我們都當知道的、神以“普利茅斯的弟兄們”的形式發起的運動。這個運動帶來幾個十分寶貴的恢復。主耶穌得著獨一無二的地位,這在當時和現今都是極不尋常的。基督身體——那獨一教會——的偉大真理,在被蒙蔽了幾個世紀後又被帶回到人們眼前。無論過去還是現在,神的心意都是在基督的身體中。然而,那一位對這個團體最熱心、最全心投入者,卻滿心憂傷並羞愧地注視著她今天的分裂。這是不是人又一次被動或自己主動地潛入其中?這是不是就像其他更多情況一樣,又被送進人的手裏、任憑他們擺佈?這是不是本來藉著十字架的主觀工作,以極其深入的方式將人除去,好讓聖靈來掌管,而在這裏卻沒有充分地被應用或被接受?這些只是問題,並非指控;我們是在尋求說建造的話,不是講毀壞的話。

在過去的十九個世紀中,神的反應還有許多,我們僅僅列舉這麼多來作說明。我們要看見,每一個新的運動,都是在那些先前的運動中業已被恢復了的真理上再向前邁進一步;然而在神看來,那卻總是一個更接近原初地位的運動。那麼有一個大問題就隨即產生了:神是否還會再作一件新事?我們是否會知道,神是否會向著祂心意中的原初地位再作出一次新的反應?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所能給出的惟一回答是:在運動的性質上無論是否應該存在任何公開的、使公衆易於識別的東西,我們都可以肯定,一定會有出自神的靈的一個或多或少的隱秘運動;聖靈的這個隱秘運動,透過【一些人】對諸多事物日益加深的不滿向著目標持續作工,使這些事比起初啟動時更加接近神原初的心意。這樣的事不能被人“加入進來”;只有那些被裏面深處的操練所激動的人才能與之共享,因此,這就成了他們共同的屬靈生產之難。

在撒迦利亞的那個異象中,下一個呈現在我們面前的並不是只與猶太人有關,而是舊約聖經啟示的那個固定不變的雙重應用。這就是——

兩棵橄欖樹與兩個受膏者

這裏的表號是我們所熟悉的。“二”乃是見證或見證人的數目字;“樹”是常常用來作為一個或多個見證人的表號;橄欖在本章裏很明顯地是專門與油有關。這兩棵樹的位置是在燈臺的兩邊。從本章第14節我們得知:“這是兩個受膏者(油子),站在普天下主的旁邊”(亞四14)。

毫無疑問,這兩棵橄欖樹首先歷史性地把大祭司約書亞和省長所羅巴伯帶進我們的視野:第三章說到其中的一個、第四章論述到另一個。前者講的是大祭司和他的職事,後者(亞四1)則論述政權或主權。按照預言的解釋,這與主耶穌有關:首先映入我們眼簾的是祂大祭司的工作和地位,兩者都被建立在榮耀裏;接著,祂被神立為主和至高元首 *4。在祂這一位之身位的兩面,祂永遠明確點出燈臺的意義,即:祂定義純金的燈臺那使命性天職的性質,並為那個見證提供永無窮儘的資源。我們說過,這是照著基督而構織,並由祂在祂那豐滿的恩膏裏來維持的。

神對此所作出的解釋是:“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 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在這裏,我們摸到這個有關執行神的旨意之異象的中心意義。這一節經文本身就是這麼說的,它清楚地確認,這個器具和見證必須被完全掌握在聖靈的手中。不是靠頭腦、意志、情感、組織、機關、委員會、名人、名譽、人數、名氣、人格、裝備、熱情等等的才能或勢力,而只能是靠聖靈!事實上,不論那些靈裏浮淺的觀察者會怎麼說,其原因絕不會歸功於人的能力與才資;但凡有任何屬靈智慧的人,都會認識到其精力和能力來自神。能夠在對立與反抗的熾熱烈火中忍耐並堅持到底,這同樣也是靠著聖靈方能成事的明證。

在這裏,就像使徒行傳開頭幾章那樣,人們應允聖靈來治理並施令,來指導並揀選或棄絕。要得著這樣的器具與這樣的見證,就必須要有一個對觀念的革命性重塑。要必須認識到,所有那些被人當作是神工作中最重要因素的事情,實際上根本就不是甚麼必要的因素。必須要認識到,教育、個人的能力、經商的能力、屬世的智慧、以及錢財等諸如此類的東西,與聖靈的工作或真正的基督教根本毫不相干。神可以使用這些,可以召它們來;假如它們都能被安置在適當的位置上,也可以被大大地用來事奉神;但這些都是次要的,祂可以輕而易舉地撇棄它們。人需要被聖靈充滿;這才是無比重要的,這才有無比重大的價值。若要作出選擇,這將永遠應當是首要的考慮。惟有倚靠聖靈,才能獲得智慧、判斷、洞察力、知識、領悟力,也惟有聖靈才能滿足惟一完全照著神心意的那些要求。

這樣,主耶穌作為大中保與主宰元首,要完全照著祂自己的本性和思想,在祂自己那豐滿的聖靈恩膏裏維護祂的見證。當事情果真如此時,就根本不必要、也不應當被大山壓垮。

大山

“大山哪,你算甚麼呢?在所羅巴伯面前,你必成為平地”(亞四7)。這大山象徵堆積如山的重重艱難。神的家在建造完工時所充滿的艱難險阻,絕不會少於工程起頭之時;然而當初如何,末後時代也必照樣如何。在聖靈絕對作主的地方,這種種艱難將會被證實非但無害、反而有益。那“衆多的仇敵”,將會被聖靈主宰性地用來促進、而不是阻擋神“永遠旨意”的完滿成就。

“所羅巴伯的手,立了這殿的根基,他的手也必完成這工”(亞四9)。我們那一位更大的所羅巴伯,已經在五旬節那天立下了根基;成就這工也是全仗祂自己的手。這同一位榮耀的主耶穌“必搬出一塊石頭,安在殿頂上,人且大聲歡呼,說:願恩惠恩惠,歸於這殿”(亞四7)。

接著,一件確實具有非常挑戰性意義的事,以疑問的形式向我們提了出來,供我們思考,即——

小事的日子

“是誰藐視了這小事的日子呢?”(亞四10直譯)。在這些日子裏,神子民中間有一個不健康的慾望,就是要作大事,諸如那些引人注目的事情、俘獲人心的表演、給人印象深刻的外觀;要大名氣、大地方、大頭銜、大響聲、大運動、大勝利!按照人的標準,倘若其規模、大小或程度等均屬可觀,那麼其成功也就相應地照此會受到評判。

為了獲得並維持這樣的器具,好使此器具能夠保全對那些完全屬神之因素的認知,神一向認為祂必須要作縮減的工作。末後的日子總是小事的日子;看看啟示錄中的見證吧,那只不過是由極少數“得勝者”所代表的。龐大的東西都是物質的和暫時的,偉大的才是屬靈的和永恆的。人往往藐視神所喜悅的事,即使基督徒也不例外。照著神心意之事物的重要意義往往都是在一個“樓上的屋子”裏才能看得見,以此來從上面反對全城,而全城卻都俯伏在這個“樓上的屋子”的腳下 *5。當迎對這個“幽暗世界的管轄者”(弗六12直譯)時,主常常用一個“樓上的屋子”來作祂的寶座屋。

“這七眼乃是耶和華的眼睛,遍查全地;見所羅巴伯手拿線鉈,就歡喜”(亞四10)。這是甚麼意思?這七眼象徵完全的屬靈看見,照著本相將一切盡收眼底。線鉈是一種用來把彎曲帶進光中,並將其顯明於光中的工具。當耶和華看見主耶穌手裏拿著那個代表祂自己的標準的器具,來校正一切偏離並曝光一切針對神家的那些意想不到的不良傾斜、凸脹、斜角和危害時,當祂手裏拿著那個器具來顯明神的家應當如何照著基督來建造時,祂那完全的屬靈看見就會歡喜滿足。這就是祂所需要的。哦!巴不得我們能成為祂手中那一個器具!那將是個不討人喜歡的職事;那將要付出代價,但卻是主所寶貝的。

在結束本章之前,讓我們來注意一下這一章(亞四)中主的名字。那所看見的神的旨意與耶和華相關,即那位全能且永遠自己全豐全足者(亞四6,10);神旨意的執行和充足的成就與耶和華撒伯相關,即萬軍之耶和華(亞四6);見證的地位與亞頓相關,意即主人或主(亞四14),也就是說,承受基業者就擁有業主權 *6。

*1 譯者註:即主藉著馬丁路德在1517年開始的改教運動。

*2 譯者註:即主藉新生鐸夫在1720年代帶進的摩爾維亞弟兄運動。

*3 譯者註:即主藉約翰衛斯理和查理衛斯理倆兄弟與喬治懷特菲在1730年代帶進的復興運動。

*4 譯者註:這就是啟示錄:一至三章,復活升天的基督是教會的大祭司;四至廿二章,羔羊在寶座中央作萬有之主。

*5 譯者註:請參閱太廿六17-29;約十三1-十七26;徒一13-二40。

*6 譯者註:全豐全足的耶和華(יְהֹוָה/yehôvâh)是制定旨意者:“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亞四6);祂也是眷顧祂的旨意,直到其成就者,因為“這七眼乃是耶和華的眼睛,遍查全地;見所羅巴伯手拿線鉈,就歡喜”(亞四10)。神旨意的成就乃是要倚靠耶和華撒伯(צְבָאָה יְהֹוָה/yehôvâh tsebâ’âh),即萬軍之耶和華:“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見證人的見證地位,乃是在普天下之主亞頓(אָדֹן אָדוֹן/’âdôn ‘âdôn)的旁邊:“這是兩個受膏者,站在普天下主的旁邊”(亞四14),見證“‘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1),這是見證的本質。這就是以弗所書第一章:全豐全足的父神定旨意,聖靈神大能地執行並完成,子神承受一切、作萬有之主。

為了遵從史百克弟兄“白白地得來、白白地捨去”(太十8)、不圖牟利、他的信息務要逐字逐句轉載的心願,我們特別懇請,你若要與他人分享這些信息,請你務必尊重他的心願,白白地送給他們——不作任何改動、不收任何費用(必要的分發費用除外)、並附上這一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