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僕史百克弟兄
當我們論述教會時,在幾種情況下我們用了“彰顯”這個詞,以此說明屬天的觀念和本質與實際應用之間的區別。後者具有極為重大的意義;正是在這裏我們發現了歷世歷代以來神對衰落和失敗的全部反應。就著其本質而言,整體的教會在地上可能達不到對神的思想真實且豐滿的彰顯——從第一天開始就從來都沒有達到過——但是,神從來都沒有讓祂自己遷就這種失敗,也從沒有暗示過無論祂得到甚麼都會滿意。祂堅持祂豐滿的心意,在新約聖經中保持祂心意的豐滿啟示,尋求儘量多多地得著那些為了祂這個心意的益處甘願付代價的人,並照此來確定屬靈的度量;與此同時,盡祂可能地賜福所有對此作出貢獻的人。
因此,我們必須說說關於教會在這個宇宙中彰顯的一些事,因為我們必須記得,教會遠遠不止是在地上,她是宇宙性的;她的責任甚至現在就延伸到“天上執政的、掌權的”(弗三10)那裏。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教會若是基督的團體彰顯,那麼,靠著注視她與基督的一致性,我們對她的呼召的實際方面就應當有最好的領會。
基督的屬靈彰顯
當我們轉來看基督曾經是如何以屬靈的方式展現在這裏時,我們發現那主要是以三種強大能力和衝擊力的方式:生命、光、愛。對新約聖經的一般讀者而言,我只想說這會提出不小的證實題材。
“生命在祂裏頭”
生命是聖經的至高要題,所以也是創造的至高要題。聖經以生命樹開頭,也以生命樹結尾。位於這之間覆蓋整個創造歷史的一切都集中在這個要題上。關於這個至關緊要的問題有一個長久持續的衝突。正如基督所說,如果舊約聖經全部都是見證祂,我們就會發現生命的要題彰顯在基督的復活裏,勝過了死亡。在使徒行傳這卷書中教會所傳講的信息,差不多就是宣告基督的復活。這樣,基督乃是死亡被摧毀、生命已得勝的那個全面廣泛、包囊一切的體現。教會作為祂的身體承接了這個見證,並非首先教義性或說教性的,而是實實在在、確確實實的。教會照原本的意圖就是要在這方面時常隨身攜帶基督。她不是向歷史事件或新約聖經的教訓作見證人,而是她要在生命方面成為基督的體現。
生命的彰顯有三種方式:
(1) 生命是有屬類的
創造裏的神聖原則是生物生命的原則。生命是每一件事的關鍵。當神把生命放進所造之物的裏面時,祂不但設立了生命運行的規程,使生命能脫離外界的刺激與引導、自己生生不息地運行;祂也引進了使它們能夠照其生機體的特定屬類完全發展的潛能——人、動物、菜蔬等等。生命“各從其類”(創一12,21,24,25)的生出;那是生命的滋生。當罪進來時,為著生命和出自生命的爭戰就開始了;但不管發生了甚麼變化,生命仍然竭力往前,維持受造之物的不斷延續。因此在屬靈領域中,生命乃是每一件事的關鍵,也是受造物得以延續的惟一正當理由。因為萬有都要藉著教會歸總在基督裏,因此教會從基督的復活開始,植入祂得勝的生命。“她是祂的新造”,祂是她新造的生命;她的生存完全倚賴於祂復活的生命。祂站在她的面前說:“我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啟一18);祂最終要照此來審判她。不獨是健全的教義,不是衆多的活動,也不是道德正直的高標準,而是生命——那個徵服了死亡、擊潰了地獄的生命——將要受到考驗。
(2) 生命是滿了能力的
教會的驅動力乃是生命的能力。在以西結異象中作為基督和教會表號的𠼻𡀔𪡈和四輪,其驅動力就是生命之靈。那是一幅能力的圖畫:前行、前行,一直地行、不住地前行,而且是“直往前行”(結一12)。這就是那四位活著的(不是四隻“獸”或四個“受造物”)以團體的方式所彰顯出來的。我們不難看出這個表號與初期教會中真實屬靈的對等物之間的一致性。在教會裏是生命在掌權,即作為生命之靈的聖靈在掌權;因此當教會“直往前行”就充滿了能力:見證、傳福音、彼此相顧,還有許多其他事情都標誌著生命。那不是人為的熱心、熱情、情感激動、驅使或衝動,也不是靠外面管理上的刺激。那一等事需要倚靠外面的方法來維持;但這一等卻是自發的,勝過一切障礙。
當我們讀到那“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弗三20),或那“在你們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來十三21),或“祂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西一29)時,那個希臘文用詞的意思乃是“能量”、“賜能量”、“賦予能量”。那是靠聖靈而來的神聖生命的能量,被頻頻用來對抗人的脆虛與虛弱,如此來構成一個對“祂復活的大能”(腓三10)的大有能力的見證。除了在教會裏面那神聖生命的超然能力,沒有甚麼能叫她持久不懈並蠻有成就;教會存在的目的就是為著這個見證。你必須更加深入地來看拿撒勒人耶穌、加利利的“那人”,才能解釋祂長期以來對這個世界的衝擊性影響,並且你會發現,其秘訣乃是那個生命;那個生命是在祂裏面,也在我們重生之時分賜給了我們。同樣,教會的秘訣也應當遠遠地深於她的外表樣式,應該完全是在她裏面的那個神自己的生命的能力。
(3) 生命是能夠繁衍滋生的
這就是生命的那意義。生命的意義可能是喜樂、能力、美麗、活力,但生命的根本價值和至高功能卻是繁衍滋生。生命要求各從其類的繁衍之路;任何生機體若摒棄它傳播生命的官能從而拒絕生命繁衍之路的“通行路權”,就是打破了向著它的那個針對生命的信託。生命絕不是僅僅用來享受的,而是個要完成神聖託付的管家職分。在馬太福音第廿一章中那個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就是一個沒有完成託付的比喻;只接受而不傳承。擁有生命、給它自由的通行之路,繁衍滋生就自發產生。這不僅僅是陳述一個事實,也是一個考驗。新約教會或說新約聖經中的教會,是個自發繁衍的教會,沒有機構、組織、廣告、宣傳;那純粹是因為裏面的生命就自發地傳播。在有組織的基督教裏,有許多神聖生命的替代物,這就解釋了那些緩慢又艱難的進展、昂貴的出品和低品質的結果。教會沒有真正的替代品;教會是來彰顯基督的,如同“看見祂的後裔”(賽五十三10直譯)憑生命自發繁衍那樣。生命中有某種不可抗拒的東西,給任何挫敗生命的企圖都帶來嚴重的後果。基督就是生命,最終注定要繁衍出一大羣人。
但是,這個生命的繁衍卻是靠十字架的道路。關於這一點的經典經文是【約十二24】。那一粒麥子死了,為要自生繁衍。基督自己就是這樣產生出祂的教會的。所以,基督的那個團體彰顯不僅僅是靠祂的死,而是所有人潛在的死;那些真正活著的乃是那些“與祂一同復活”(西二12)的人。這就是教會;生命繁衍的繼續就是在信心中接受與祂死而復活之聯結、以及神藉此所指一切意義的繼續。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在新造的次序裏,即屬靈的次序裏,光跟在生命之後,生命在光之先。尼哥底母是個在黑暗中摸索的人。基督對他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約三3)。光乃是看見的那個重大因素;因此,它是指知道、明白、肯定。薦於光來自生命,所以,它必須是主觀的、內裏的。那個生來瞎眼(約九)、後來能看見的人,就是這件事一個全面的例證或預表。耶穌的一摸交通給他生命和充滿活力的能力:他看見了。然後,當他正面對抗每一個想要瓦解他的信心和以偏見侵害他心思的企圖,他簡單回答說,他已經得到了“那些好處”;那才是真正要緊的。這裏沒有只在教義層面的辯論,這也不是某條路線的教訓或某個角度的真理的問題;這就是基督以活的生命之光表現出來。那個人不但擁有了認識事物的光,他也有了屬靈的看見。那不是關於事物的資訊,而是對事物的領悟。
這是對教會何等樣的挑戰啊!基督不是甚麼理論、解說、教義、臆測、資訊、主題,等等;基督乃是光對黑暗的衝擊,因此,“黑暗不能勝過祂”。這正是基督的團體彰顯;這乃是“是”,不是“應該是”。當教會在她真正的地位上和她與基督的真實關係裏時,她就是這樣的。這對於教會完全可以是真實的,就像在主自己身上完全真實一樣。
關於光的果效我們有很多要寫的東西,但我們這裏只是述說屬靈事實,讓關心的人作衡量。當太陽明光照耀時,不必去討論光的理論;你若那樣作,那只是在解釋某些業已存在之事的性質。當今十分之九的基督徒教訓,都是關於倘若某些事發生了,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會得到甚麼、會產生甚麼;或者解釋若觀察到了某些事,就會有甚麼事發生。幾乎沒有多少呼聲去解釋有甚麼事情正在發生之中,用“這正是……”(徒二16)來回答“這是甚麼意思呢?”(徒二12)的詢問。然而,事情應該是這樣的。新約聖經的教義主要是解釋甚麼事情已經發生了。雖然光照亮生命很重要,但教會能處在她所在的地位上這個事實,從而引發出人們針對她的秘訣的詢問,其答案卻真正要看她是從何處開始她的職分的:所以那是在五旬節那天。看看當基督還在世上的時候,祂是何等一個撩動人的不解之謎:“這人從哪裏有這等智慧……呢?”(太十三54)。不是來自學院、學府,也不是來自書本,而是在與父的交通裏、在聖靈的膏抹下,祂看見父在作甚麼(約五19)。教會也應當是同樣的;阻擋不信的人、挫敗好奇的人、給有偏見的人留下事實,並作真正尋求者的亮光。
但是,關於神如何完成祂的工作,教會將必須就她自己的智慧經歷十字架深入的工作。在十字架之死的那一面沒有光,在那裏人就其天性被關在神的面光之外。她將必須在她的盲瞎之中大聲呼叫:“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路十八38)。這個破碎、無助、無望,然而卻還有信心,將標誌著她是向除主基督之外的一切資源而死;基督就是生命和人的光。十字架管治著教會為光作見證的整個事情。
基督的愛
這樣看來,我們幾乎沒必要把新約聖經中有關經文都彙集起來以表明基督的愛;就像基督如何來作為生命和人的光那樣,同樣,祂來也是作為神之愛的體現和發表。這一切都是衆所周知的。這同樣也沒必要引用許多經文來表明教會是靠著那個愛來證明基督就是神所差來的(約十七21)。
然而,在這方面有一些事需要重新加以強調,如果不是指明它們的含義的話。既然我們正在講論教會和十字架,我們就能在新約聖經中的那一部分找到所有必要經文,能夠把愛表達得最豐滿。在致以弗所人的書信中,被以最令人難以忘懷的方式表明得清楚的是,甚至
光是基於愛
“叫你們在愛裏生根立基,能以……明白……”(弗三17-18直譯)。
在這封書信的前面部分有這樣的話:“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弗一18)。教會隨後要認識的乃是何等的大事!我們不詳論這些事,而是要詳述這一事實:光和知識發源於愛的深深之根。這看上去彷彿神把屬靈知識僅僅賜給——豐富地賜給——那些以愛為他們的主要特徵的人:這是對祂的愛,是的!也是對屬祂之人的愛和對衆人的愛。
“我愛父”(約十四31);“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祂看”(約五20)。因此,基督把祂之所以知道出於父的一切事情,都統統歸功於祂和父之間那相互的愛。但是,基督卻是神對選民和世人之愛的個人性的體現和彰顯(約三16;十七23;另參見弗五25)。約翰被稱為愛的使徒;主藉著他賜給了我們何等豐富的屬靈亮光。保羅在這件神聖之愛的事上不落後於任何人,因此,他就這個神聖之愛給了我們那歷世歷代的經典之作(林前十三)。教會要把這何等豐滿和深廣的啟示都歸功於他!
一個科學家可以根據水分、鹽分、黏液來描述眼淚,但是,一個母親或相愛之人卻能理解眼淚的真實意義。在屬靈的價值裏,頭腦的知識根本不是知識。只有從心——心向著主的那些產難之苦、受苦、渴望、對靈魂心碎般的傷痛——而來的知識才是至關重要、充滿活力的知識。約翰、保羅和其他人所擁有的、來自他們心中為著教會的產難之苦的知識是何其豐富!拿走那個,就所剩無幾。
愛能建立
“……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6)。
當考慮教會建造的材料時,你可能還沒想到過這一點。需要真理,是的!需要教導,是的!需要知識,是的!但聖靈卻單單挑選出愛作為重點強調的對象。以弗所顯然在屬靈價值這件事上代表一些事情。聖靈能在此毫無限制地賜下如此大光——這是在整卷聖經中超過其他一切的光——這個事實本身就是以弗所聖徒的愛之容量的極好證據。我們何等清楚地知道,當我們在聖靈裏盡話語的職事時有自由還是受限制,取決於聽者的屬靈容量。我們多麼想更進一步向前,但我們卻不能;這會反過來成為對我們的攻擊。但在另外的時候或地方,我們就能夠一路講到底。當保羅寫那封信時,他全神貫注地使用了許多最高量級的言辭,層層疊加。聖經中最長卻又沒句號的句子就在那裏;他不能被標點符號的規條和規則停下來。保羅對於主的這一個釋放性發表,其解釋無疑是在啟示錄中、主自己對以弗所教會所講的話裏(啟二4):“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起初的愛”!以弗所的教會在開始階段一定有一些讓主非常寶貝的事。那好像一個心碎了的相愛之人的哭嚎和抽泣,他的愛轉成對那移情者和不忠貞者的嫉妒和烈怒。祂看見“這世界的神”成功弄瞎了他們的心眼(林後四4),就對以弗所教會與牠的媾和感到憤怒。好啦,還有許多、非常多的東西可以加在這件事上,但僅此足矣!要記住,教會內外蒙建造的路將不僅僅只是靠衆多的聚會、特會、講道、教導,也不是靠發起許多運動,而是靠把所有人都浸在愛中,有時候甚至只是愛,沒有說教。
但是,這種愛乃是被深深釘死十字架的生命之果——難道我們還有必要這樣說嗎?只有在對十字架的真實且充足的領悟和珍賞中,我們的心才能向著所有人被擴充,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只有當十字架深深地擊打過驕傲、個人志趣、雄心、名氣、自私和對某種遠遠不及神整個旨意之事的關注之後,神才能真正建造祂的教會。教會乃是羔羊的妻;這是一件關於愛的事!基督與教會這二者乃是“一”。教會從基督那裏得到她生命的真正目的,脫離她一切個人的和從前的志趣、利益和關係;這樣,他們二者就成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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